史护法的名字打分测试结果
史
护
法
结合五行、三才五格等综合因素计算的得分。
年柱 | 月柱 | 日柱 | 时柱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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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历生日 | 2025年 | 10月 | 5日 | 7点 |
农历生日 | 乙巳年 | 八月 | 十四日 | 辰时 |
生辰八字 | 乙巳 | 乙酉 | 丁未 | 甲辰 |
五行属相 | 木火 | 木金 | 火土 | 木土 |
解析每个字用于名字中的含义
【史】史字有着记录历史、传承文化,追求卓越等美好的寓意,取名时可以寄予孩子积极向上、不断进步的愿望。
【护】护这个字有守护、关怀、保佑、友情、责任和爱国情怀等美好寓意,适合用于赋予名字的人以保护和祝福的寓意。
【法】法这个字在起名时有着多种美好的寓意,如正义公正、法治社会、医道法律、化解纷争、达成共识和法力无边等,代表着秩序和和谐的特征,是一个寓意丰富的字眼。
简体 | 繁体 | 笔画 | 字意五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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史 | 史 | 5 | 金 |
护 | 護 | 7 | 水 |
法 | 灋 | 8 | 水 |
天格 | 人格 | 地格 | 外格 | 总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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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6】 | 【26】 | 【30】 | 【10】 | 【35】 |
【土】 | 【土】 | 【水】 | 【水】 | 【土】 |
【半吉】 | 【半吉】 | 【半吉】 | 【凶】 | 【凶】 |
(六爻之数)六爻之数,发展变化,天赋美德,吉祥安泰。 (半吉)
(非运) 沉浮不定,凶吉难变,若明若暗,大成大败。 (半吉)
(变怪) 变怪之谜,英雄豪杰,波澜重叠,而奏大功。 (半吉)
(终结之数)终结之数,雪暗飘零,偶或有成,回顾茫然。 (凶)
虽可成功于一时,但因基础不稳,易招致失败,甚至有急变而失败之虑。 (凶)
读音:shǐ |
繁体:史 |
笔画:5 |
部首:口 |
史字是什么意思:史本义为史官。指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发展过程,亦指记述、研究这些的文字和学科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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史字详解:〔古文〕㕜【唐韻】疎士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爽士切【正韻】師止切,?音使。【說文】記事者也。【玉篇】掌書之官也。【世本】黃帝始立史官,倉頡沮誦居其職。【書·立政】周公若曰:太史司?蘇公,式敬爾繇獄,以長我王國。【詩·小雅】旣立之監,或佐之史。【禮·曲禮】史載筆,士載言。又【玉藻】動則左史書之,言則右史書之。 又【周禮·天官·宰夫】八職,五曰府,掌官契以治藏,六曰史,掌官書以贊治。○按《周禮》凡官屬皆有府史。 又【周禮·天官】女史掌王后之禮職。【春官】大史掌建邦之六典,小史掌邦國之志,內史掌王之八枋之灋,外史掌書外令。 又御史,長史,刺史,?漢官名。 又太史,九河之一。【爾雅·釋水】太史。【疏】李巡云:禹大使徒衆,通其水道,故曰太史。 又姓。【廣韻】周卿,史佚之後,出建康。又【廣韻】漢複姓,五氏:世本衞有史朝朱駒,漢書藝文志有靑史氏著書,又有新豐令王史音,吳有東萊太守太史慈,晉有東萊侯史光。 又叶疎土切。【易林】重黎祖後,司馬大史。陵氏之災,罹宮悲苦。【說文】本作㕜。从又持中。中,正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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史字来源解释:来自唐诗:李世民所著《咏司马彪续汉志》前史殚妙词,后昆沉雅思。 |
读音:hù |
繁体:護 |
笔画:7 |
部首:扌 |
护字是什么意思:护意为保卫,保护,使不受侵犯和损害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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护字详解: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?胡故切,音瓠。【說文】救視也。【廣韻】助也。【增韻】擁全之也。【書·畢命序孔傳】成定東周郊境,使有保護。【史記·蕭相國世家】高祖爲布衣時,何數以吏事護高祖。【前漢·西域傳】凡遣使送客者,欲爲防護?害也。【晉書·紀瞻傳】帝使謂瞻曰:卿雖病,但爲朕臥護六軍,所益多矣。 又官名。【前漢·百官公卿表】護軍都尉,秦官。又【西域傳】武帝時,西域內屬者三十六國,置使者校尉領護之,宣帝攺爲都護。【唐書·百官志註】龍朔閒攺左右庶子爲左右中護。 又樂名。【呂覽·古樂篇】湯乃命伊尹作《大護》。【周禮·春官·大司樂賈疏】作大濩。【字彙補】與頀同。 又曲名。【唐書·禮樂志】《丁都護》,晉宋閒曲也。 又草名。【本草綱目】景天一名護火。又薺一名護生草。又【名醫別錄】神護草。李時珍曰:物類志謂之護門草,王筠詩,風驚護門草,卽此也。 又地名。【爾雅·釋地】周有焦護。【郭註】今扶風池陽縣瓠中是也。 又諸羌州名。【唐書·地理志】隴右道有護卬、久護、護川三州,俱開元十七年置。 又叶黃郭切,音穫。【庾闡·弔賈誼文】雖有惠音,莫過《韶護》。雖有騰蛇,終仆一壑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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护字来源解释:出自唐代李商隐的《筹笔驿》:猿鸟犹疑畏简书,风云常为护储胥 |
读音:fǎ |
繁体:灋 |
笔画:8 |
部首:氵 |
法字是什么意思:法:指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的法律、行为规则。也可以是指佛家的道理或者技术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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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字详解:〔古文〕佱灋?【唐韻】方乏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弗乏切,?翻入聲。【爾雅·釋詁】法,常也。【釋名】法,偪也。偪而使有所限也。【禮·月令】乃命太史守典奉法。【註】法,八法也。 又制度也。【禮·曲禮】謹修其法而審行之。 又禮法也。【孝經·卿大夫章】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。 又?法也。【書·呂?】惟作五虐之?曰法。 又象也。【文心雕龍·書記篇】申憲述兵,則有律令法制。法者,象也。兵謀無方,而奇正有象,故曰法。 又效法也。【易·繫辭】崇效天,?法地。 又執法,星名。【史記·天官書註】端門次東第一星爲左執法,廷尉之象。端門西第一星爲右執法,御史大夫之象。 又姓。【後漢·法雄傳】齊襄王法章之後。 又【韻補】叶敷弗切,音拂。【揚子·太?經】陽氣高縣厥法,物仰其墨,莫不被則。 又叶芳未切,音廢。【歐陽修銘】奕奕明堂,萬邦從祀,豈無臣工,爲予執法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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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字来源解释:出自魏晋向秀的《思旧赋》:然嵇志远而疏,吕心旷而放,其后各以事见法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