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娟分的名字打分测试结果
第
五
娟
分
结合五行、三才五格等综合因素计算的得分。
年柱 | 月柱 | 日柱 | 时柱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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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历生日 | 2025年 | 9月 | 30日 | 1点 |
农历生日 | 乙巳年 | 八月 | 初九日 | 丑时 |
生辰八字 | 乙巳 | 乙酉 | 壬寅 | 辛丑 |
五行属相 | 木火 | 木金 | 水木 | 金土 |
解析每个字用于名字中的含义
【第】 ‘第’这个字代表着胜利、开始、权威、成长、新的阶段、优秀和重要,有着十分美好和正面的寓意,非常适合用于起名。
【五】五是中华传统文化中寓意着丰富多彩、充满涵义的数字之一,代表着人类五官和五感官,象征着和谐、吉祥和丰收。因此,在起名时使用五这个字,也可以带来生命中的吉祥和幸福。
【娟】娟这个字在起名时可以表示出清秀美丽、文静婉约、温柔体贴、高雅华丽、聪慧智慧和优雅恬静等美好寓意。
【分】分这个字寓意丰富,包括各个方面的正面意义,体现了拼搏奋进、积极向上、正直诚信、明辨是非、团结一致等美好品质,是一个非常好的起名字。
简体 | 繁体 | 笔画 | 字意五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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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| 第 | 11 | 木 |
五 | 五 | 4 | 木 |
娟 | 娟 | 10 | 木 |
分 | 分 | 4 | 水 |
天格 | 人格 | 地格 | 外格 | 总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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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15】 | 【14】 | 【14】 | 【15】 | 【29】 |
【土】 | 【火】 | 【火】 | 【土】 | 【水】 |
【大吉】 | 【凶】 | 【凶】 | 【大吉】 | 【平】 |
(福寿) 福寿圆满,富贵荣誉,涵养雅量,德高望重。 (大吉)
(破兆) 家庭缘薄,孤独遭难,谋事不达,悲惨不测。 (凶)
(破兆) 家庭缘薄,孤独遭难,谋事不达,悲惨不测。 (凶)
(福寿) 福寿圆满,富贵荣誉,涵养雅量,德高望重。 (大吉)
虽容易成功达到目的,但缺乏耐久力,基础薄,易招致失败。 (平)
读音:dì |
繁体:第 |
笔画:11 |
部首:竹 |
第字是什么意思:第指次第,次序;封建社会官僚贵族的大宅子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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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字详解:【廣韻】特計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大計切,?音弟。次第也。【左傳·哀十六年】子西曰:楚國第我死,令尹、司馬非勝而誰。【註】用士之次第。 又但也。【史記·陳丞相世家】陛下第出僞遊雲夢。【註】第,且也,但也。 又第宅。【前漢·高帝紀】爲列侯者賜大第。【註】孟康曰:有甲乙次第,故曰第也。【司馬相如·喻巴蜀檄】位爲通侯,居列東第。 又複姓。【後漢·第五倫傳】齊諸田徙園陵者多,故以次第爲氏,有第五、第八等氏。 又同弟。【說文】第本作弟,韋束之次第也。今爲兄弟字。 又【集韻】一曰順也。 又【韻會】舊註作苐,非。苐,草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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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字来源解释:出自宋代黄孝迈的《湘春夜月·近清明》:这次第,算人间没个并刀,剪断心上愁痕 |
读音:wǔ |
繁体:五 |
笔画:4 |
部首:二 |
五字是什么意思:五1、指数目,颜色,如五彩斑斓;2、五常,指仁、义、礼、智、信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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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字详解:〔古文〕?㐅【唐韻】【韻會】疑古切【集韻】【正韻】阮古切,?音午。【增韻】中數也。【易·繫辭】天數五,地數五。【書·武成】列爵惟五。【詩·鄘風】良馬五之。 又格五。【後漢·梁冀傳】能挽滿,彈棊,格五,六博,蹴鞠,意錢之戲。【註】行棊相塞謂之簺,簺有四采,簺白乗五是也。至五卽格不得行。 又【辛氏三秦記】城南韋杜,去天尺五。 又十五夜曰三五。【謝靈運詩】期在三五夕。【崔曙詩】秒冬正三五,日月遙相望。 又姓。漢五京。又第五,五鹿,皆複姓。崔曙《早發交崖山還太室作》:仲冬正三五,日月遙相望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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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字来源解释:出自唐代李白的《久别离》:别来几春未还家,玉窗五见樱桃花 |
读音:juān |
繁体:娟 |
笔画:10 |
部首:女 |
娟字是什么意思:娟:秀丽,美好,多指姿态柔美、长曲的样子等意,如娟秀、婵娟、娟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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娟字详解:【廣韻】於緣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縈緣切【正韻】縈圓切,?音蜎。嬋娟,美好貌。【孟郊詩】蒿蔓轉嬌玉,菱荇咸嬋娟。 又連娟,纖弱貌。【漢武帝·悼李夫人賦】美連娟以修嫮。 又聯娟,微曲貌。【宋玉·神女賦】眉聯娟以蛾揚。 又便娟,輕貌。【謝靈運·雪賦】初便娟于廊廡,末縈盈于帷席。 又娟娟,幽遠貌。【杜甫詩】風含翠篠娟娟淨。 又女名。【樂府·解題】周女娟,趙?子夫人,河津吏之女。又麗娟,漢宮人,善唱回風曲。 又【集韻】縈元切,音淵。女字。 又【正韻】規淵切,音涓。媚也。又美好貌。 通作嬽。或作嬛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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娟字来源解释:出自唐代杜甫的《寄韩谏议 / 寄韩谏议注》:美人娟娟隔秋水,濯足洞庭望八荒 |
读音:fēn |
繁体:分 |
笔画:4 |
部首:刀 |
分字是什么意思:分:区划而成的部分;辨别;甘愿、满意;意料、料想等含义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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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字详解:【唐韻】府文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方文切,?音餴。【說文】別也。从八刀,刀以分別物也。【易·繫辭】物以羣分。又【增韻】裂也,判也。又【廣韻】賦也,施也。【增韻】與也。又【玉篇】隔也。又【前漢·律歷志】一黍之廣爲一分。分者,自三微而成著,可分別也。又半也。【公羊傳·莊二年】師喪分焉。【荀子·仲尼篇】以齊之分,奉之而不足。又徧也。【左傳·哀元年】熟食者分,而後敢食。又與紛通。【荀子·儒效篇】分分乎其有終始也。【淮南子·繆稱訓】禍之生也分分。【註】猶紛紛。又【周禮·天官】以待國之匪頒。【註】匪讀爲分。又【唐韻】扶問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符問切,?汾去聲。名分也。【禮·禮運】禮達而分定。又均也,分劑也。【禮·曲禮】分毋求多。又分位也。【漢諸葛亮出師表】此臣所以報先帝,而忠陛下之職分也。又【集韻】方問切,紛去聲。均也。【左傳·僖元年】救患分災。又【正韻】府吻切,音粉。【爾雅·釋器】律謂之分。【註】分音粉,律管可以分氣。又【韻補】叶膚容切,音丰。【曹植·七啓】太極之初,渾沌未分。萬物紛錯,與道俱隆。又叶膚眠切,音近徧。【班固·西都賦】九市開場,貨別隊分。人不得顧,車不得旋。災字原刻从?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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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字来源解释:出自唐代岑参的《寄左省杜拾遗》:联步趋丹陛,分曹限紫微 |